
对政府新闻发言人的建议2008年04月 作者: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rolling
简介: 今年以来,重庆市、上海市、河南省、深圳市等地纷纷推出新闻发言人制度,有人把今年称为“新闻发言人诞生年”。7月14日,人民网“网友说话”栏目发表一篇题为《新闻发言人不可“泛滥”》的言论,对各级政府 ... 内容:
今年以来,重庆市、上海市、河南省、深圳市等地纷纷推出新闻发言人制度,有人把今年称为“新闻发言人诞生年”。7月14日,人民网“网友说话”栏目发表一篇题为《新闻发言人不可“泛滥”》的言论,对各级政府都建立新闻发言人制表示担忧之余,而生出两种担忧:一是担忧普遍地设新闻发言人实质上是新的“形象工程”,这将助长形式主义的进一步蔓延;二是担忧有了新闻发言人,那个地方的政府未必就更加透明,相反成了搪塞舆论的极好借口。其实,就在重庆对外宣布全面规范新闻发布活动、各系统各部门均要配备专门的新闻发言人之后,不少舆论就对该市这一措施的实际效果表示出审慎和怀疑的态度,因为该市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出台这项制度是因为过去“新闻发布很不规范,对外宣传口径不统一,影响了重庆在外形象”。既然如此,有人担心:新闻发言人制会不会成为应对记者的挡箭牌?会不会单位不问大小,都一窝蜂地用发言人来支撑门面,搪塞记者?人们发出这样的质疑,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乃是由于过去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在对外发布信息的时候,存在对成绩大吹大擂而对问题择轻避重、蜻蜓点水甚至欺骗公众的现象,久而久之使得公众对一些地方或部门的“官样文章”常常心存疑虑甚至抵触,政府新闻发布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我们推行这一制度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向公众解释、澄清突发事件的前因后果,以便人民群众能够积极有效地配合政府开展工作,起到统一步调、提高效率、维护稳定的效果。这也是落实公民“知情权”的重大举措之一。 一项制度的创立不是难事,难的是将制度长期有效地坚持下去。那么,政府新闻发言人如何才能更好地树立起自身的权威性、使民众在接受各方信息的时候对政府的声音重视并产生认同感和信赖感?笔者认为,要实现这样的目标,至少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住热点。各地在出台政府新闻发言人政策的时候,对于将要对外发布的信息范围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如辽宁省辽阳市实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规定了市政府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即全市重要政策措施、重大改革方案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相关问题;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进展情况以及政府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的解决处理意见等六大方面的内容。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政府哪些信息应该披露、按什么程序披露、如何落实责任人和追究失职责任等等,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信息发布的无所适从。要么事无巨细,有闻必报,新闻发布过多过滥,要么“新开的茅厕三天香”,发言人制度刚建立的一阵子坚持得不错,热头一过就淡忘了。 要克服上述弊端,就应当抓住政府需要发布的重点和热点。所谓重点,是政府为了营造氛围、鼓舞人心或顺利推进某一重要工作,迫切需要群众了解的形势和情况;所谓热点,是老百姓普遍关心希望深入了解的事件。重点和热点在外延上有许多交叉的地方,但是,在政府工作和社会事务中,重点不一定就是热点,但热点一般应当把它作重点处理。政府部门根据工作的计划和上级的部署,对工作中的重点一般能准确地把握,但对于什么是热点、老百姓目前最关心最感兴趣的是什么却未必能及时了解。为此,政府相应部门应该如同一支调查社会实际情况和民情民意的“温度计”,随时掌握什么是社会热点以及热点中的具体情况,然后在新闻发布中有的放矢。长此以往,政府新闻发言人与老百姓形成“心心相印”的局面,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才能赢得老百姓应有的关注度。 二是客观全面。客观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但政府新闻发言人主要是“为政府说话的”,难免带有一定的倾向性。新闻传递者在处理新闻的时候,不同的立场、角度和认识上的深度,必然产生不同的倾向性,所谓“纯客观新闻”是不存在的,所以,对于同一件事件的报道,不同的媒体特别是不同国家的媒体所采取的方式、选择的新闻素材是不相同的,甚至是截然相反的;同时,受众在获得新闻信息后,对新闻的认识也是存在倾向性的,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政府发言人在对新闻的处理上要注意正确的导向,不仅要告诉公众的新闻事实,而且有责任对公众进行引导,告诉他们如何正确理解新闻事实,从而在相应问题的处理上作出合理的选择。但是,政府新闻发言人在对新闻的处理上不能为了所谓的“面子”、“权威”而违背新闻客观性原则和事物发展本身的规律性;不能为了突出“政绩”回避矛盾对新闻事实或断章取义、或取其一点不计其余。否则,发言人的倾向性可能与公众的倾向性产生很大的反差甚至格格不入,从而失信于民。 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发言人对于政府或者说政府行政长官“有用”的信息就对外公布,对他们“有害”而群众热切希望了解的却隐而不报或蜻蜓点水地敷衍一下,形成“报喜不报忧”或为政府部门(官员)辩解以减轻其过失的局面。作为政府新闻发言人,正面的信息如重要政策措施、改革方案、重大工程进展等内容当然有必要公布,同时一些负面的而老百姓迫切需要了解且可以公布的内容也应当披露,凡是老百姓普遍关注且公布后并不违背国家保密法规的都应当及时公布,要敢于直面热点问题,不虚美、不隐恶,实事求是,对新闻记者和公众坦诚相待。只有这样,老百姓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心里有底,才能对政府放心,工作生活安心。这方面的正面事例很多,如在这次抗击非典过程中,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每天将疫情进行如实发布,客观上不是引起了恐慌和混乱,而恰恰是稳定了人心、赢得了公众的信任,为群防群控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方面的反面事例也有不少,如2001年广西南丹矿井透水事故是当地老百姓一时议论纷纷的事件,南丹县委县政府却采取封锁消息的办法欺上瞒下,造成恶劣的影响和难以挽回的后果。 三是迅速及时。说到迅速及时,大家会自然想到新闻媒体的时效性。媒体讲求时效,很重要的原因是把它作为扩大自身影响的一种手段,争取在第一时间吸引公众的眼球。但作为政府新闻发言人,追求时效性,除此目的外,还有更深的含义。随着通讯技术的日益发达,人与人之间传递信息变得越来越简单和快捷。传统的第一、第二、第三媒体正通过技术更新,不断增强时效性,作为第四媒体的网络、“第五媒体”的手机短信,几乎将信息传播的迅速便捷推向了极致。今年3月,广东一些地方因非典一时满城风雨,板蓝根、白醋价格疯涨,应该说E-mail、手机短信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客观上起了推波助澜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地球村”已经形成的情况下,任何想要垄断新闻资源、隐瞒新闻事件的做法只能是枉然。政府部门对某一事件的新闻发布如果稍有迟缓,就很有可能变成“马后炮”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或者淹没的各种传言的海洋中,不被人重视甚至引起误会。 心理学上的“第一印象”原理适用于人们接受外部信息时的心理,人们往往更容易相信第一次看到、听到的情况,而对后来者存在更多的怀疑。而我国地方政府的办事效率有待提高,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还不够默契顺畅,政府的新闻发布又需要经过必要的程序、讲究统一的口径、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这些都使得政府新闻发布的时效性大打折扣。所以政府新闻发布的时效性,对于政府部门的运作机制和工作效率也是一种考验。今年3月份北京出现非典疫情后,如果当时公共卫生预防机制健全、疫情能得到及时通报的话,或许非典传播的速度和范围能够得到更加有效控制。到4月20日,中央政府决定将疫情由原来的5天一报改为1他一报,总体来说这一措施是果断及时的,但还不能说是最佳效果,开始几天不少市民看到北京的非典患者每天以100多人的速度增加,就怀疑北京非典患者总数的真实性,以为这个数字可能更多,政府通过虚报新增人数在一天天慢慢地“消化”实际总数,后来随着时间推移,这样的误会才逐渐消除。 总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党和政府宣传思想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应该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只有这样并且长期坚持,才能不断增强这项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成为人民群众了解政府、理解政府进而信赖政府、配合政府的一条不可或缺的途经。(稿源:红网)(作者:彭联联) |
热点 . . .
最新 . . .
|
![]() |
![]() |
组织机构 | 商务合作 | 版权与免责 | 声明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申请 | 广告 |
|
本站内容属原作者所有,其原创文章除本站或作者授权不得转载、复制、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业务服务电话:010-85899333/6333 邮箱:vip@xwpx.com 京ICP备06063928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1874号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