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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媒体需要重振“批评报道”

2024年06月  作者:申辛  来源:跃彩传媒智库  责任编辑:前进者
简介:   久违了,曾被社会瞩目和好评的批评报道!也许因为种种原因,如曲解了以正面报道为主、怕染身是非和矛盾等麻烦事、少了应有职业精神和社会担当、缺乏具有战斗力的业务人才等等。总之,这种不应有的媒体现 ...
内容:

 

  久违了,曾被社会瞩目和好评的批评报道!也许因为种种原因,如曲解了以正面报道为主、怕染身是非和矛盾等麻烦事、少了应有职业精神和社会担当、缺乏具有战斗力的业务人才等等。总之,这种不应有的媒体现象,已成为行业里备受诟病的异类风景,以至有的记者从业十年八年没写过一篇批评报道。新闻媒体“好好先生”的做派和形象,不仅有损其自身应有地位的良好塑造和确立,也使其手中本握着的两柄宣传利器自丢一把,从而在对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舆论引导中显得有点跛腿。

  党和政府、社会和媒体都希望、需要“批评报道”。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清除党内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的有力武器。他还说: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新闻媒体要直面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及阴暗面,激浊扬清,针砭时弊。

  也正如我们在制度设计中不能只有奖励而没有处罚。而如今这种不该弄丢的新闻报道方式似被许多媒体给自我冷待多年,现在到了需要重振的时候了。前阵子,央视公开曝光安徽滁州水污染事件,且促使其相继拿下多位不作为干部;而事后安徽有关领导即公开表示,对新闻舆论监督等不设边界。这件事使得很多民众,尤其是媒体中人为之一振。

  如何重振“批评报道”?就当下舆论实情,笔者有五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是抓事态苗头,避免舆情发酵。

  无论作为县域或是地市、省市,都不希望自己那边芝麻大的事情弄出掌控不了的舆情危机,在国内以至海外产生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

  若出现这种情况,固然根在“事态”本身,根在相关责任人,但作为具有高度职业敏感的媒体人理应先知先觉,在事态处在萌芽状态之时便可以有所作为,把问题端出来,即使进行非内参的公开报道,以至在部门公众号反映一下,也可以因事小容易在本土在小范围内解决,远不会在面上掀起轩然大波。就如不久前发生的安徽滁州水污染事件,要是当地媒体,当然主要是有关部门及其宣传机构,如在其早前的初始阶段便先行介入,该喝止的喝止、该处理的处理、该曝光的曝光,哪会酿致如此严重后果?

  应该说,各级党政机关及领导从本心上都希望地方媒体在此扮演的角色不是灭火、旁观或躲着,而是能主动应对,抢前作为,分担责任,早早给发生舆情的根给拔掉,以为地方良好舆论环境营造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重舆论监督,不辱记者使命。

  新闻职业天生就有舆论监督权,就看媒体及媒体人怎么认识自己。我们当然需要以正面报道为主,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但同时也需要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斗争精神,勇于揭露社会上存在的不正之风和各种丑恶现象。过去很多媒体都为此设立专门栏目节目,有的还办有供领导及有关部门阅读的内参,甚至配备了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可是这些年,不少媒体的这类报道及机构似已变得销声匿迹。

  也许确实难,不像歌功颂德的稿件写过头了有时也皆大欢喜。采写批评报道就不同了,如果缺少浓烈的行业氛围和必要的官方支持,因其无论事大事小,都会牵扯到各种关系和利益,容易将媒体领导和采写者牵进事态中,带来诸多想不到的麻烦,弄不好还会惹出舆情。要是改不了、走不出这样的现行生态,有谁愿主动地去捅“马蜂窝”。

  要扭转上述状况,需要如央媒等上级媒体作出表率,同时有待各级党政及行业组织的积极倡导和有力推动,赋予参与媒体人予新闻工作者特有的权利和保护,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及采写批评报道的意识和能力,并在待遇和考核上给予充分辅助。当然,也不能让年轻从业者再以为当记者就如躺平半躺平那样轻松,简单地挣几个工分,采写几篇人工智能也可以完成的日常会议、活动等报道。

  顺便提醒,今后能当好新闻工作者的基本条件之一,是能采写人工智能替代不了的作品,如具有深度和内涵的文章,富有个性和特色的文字,服务到具体对象的有价值稿件,推动各种问题圆满解决的批评报道等。从业者该当未雨绸缪,提前作好准备。

  三是让民众诉求,热忱服务百姓。

  过去,几乎各级媒体都有诸如群工部及读者来信、市民广场等组织机构和版面节目等,可从一人一事上具体服务到老百姓,对此自然受到广大人民群众欢迎,且往往因此解决一个问题而鼓舞一大片。

  说不清从哪时起,这些组织机构和版面节目等相继消失了,不是群众不需要了,更多是媒体在市场竞争和发展经营中顾及不到了。自然也并非都如此,如有一家地市级晚报独辟蹊径,大量扩充副刊,吸引老百姓以文章反映诉求,因此也有将疑难问题给解决的,也有因此把所开小店变成网红地的,媒体继而成了全国案例。

  在媒体向企业化、集团化的发展过程中,我们绝不能忘记初心和使命,各地及有关部门也不能将其一味往市场上推,从而让其本来须承担公益服务的那部分,不得不走商业化或半商业化道路,使其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的那种职能给淡化、给转移。

  作为媒体也应与时俱进、不断反思,不能把行业把自身暂时的困难过于推客观,不管哪个年代,都少不了新闻和媒体,重要的在于你个体的生存能力炼就得如何?内容为王,始终是新闻和媒体的看家本领,而谁能来衡量你那内容“王”不“王”,很大程度上正是我们所服务的百姓。

  分析当前一些媒体为什么能逆势前行,其共同的经验之一是,莫不有着一个又一个贴心服务读者和民众的举措和案例。最近在我们举行的一次专题座谈会上,多位老新闻工作者不约而同建议,媒体应重将类似“群工部”等机构和类似“读者来信”等栏目建起来。

  四是剖法纪案例,以此警醒社会。

  现在有种不正常现象,对如法纪案例等内容似已不再关乎媒体人,很多这样的反面教材,往往只有法纪部门短短几句格式化的官宣公开给社会,如审查调查或逮捕判决等,没有更多新闻事实和细节满足受众的强烈阅读需求,甚至这样的官宣只在法纪部门的公众号上首发,媒体只是依样画葫芦地发布一下,不多说一句话,也有干脆默不作声、高高挂起的,谈不上有什么后续报道、深度报道,倒是有些自媒体或外地媒体为了平台吸粉,千方百计地去发挥,如加链接、挖素材,但往往因资料及采访受限、多道听途说,致使在舆论导向及报道的真实性、完整性等上大打折扣,容易引起误导。

  其实,这也是媒体渐渐养成的不良习惯。记得多少年前,对这样的事实,记者采写时一般不会有太大压力,原因是法纪部门都已定案,有现成材料,包括剖析的观点。媒体往往先报道一篇短消息,尔后以通讯等体裁大篇幅报道值得宣传、读者关心的其它内容。

  然到如今业界似乎黙认了明哲保身的“小心思”,以为这是得罪人的差事,还是不碰少碰为好。虽然都知道采写是媒体职责,能为自己吸得粉丝和叫好声,可不写也不会有谁来追责,正如在机关里做事选择平平而过反而不会招事一样。

  哪怕我们现在时而在一些媒体上见到有这方面的典型案例,也是大篇幅报道的那种,各级法纪部门也几乎每年都拍摄不同题材的警示片,都很有教育意义和效果,可好多地方媒体人就不为之心动,更愿意逍遥地选择当读者和听众,安逸地置身事外。

  对此的改变办法其实说简单实也不难,如行业、媒体可明确职责,转变理念,自给个指导性意见,在征得法纪部门合作后,给所属采写单位下达任务,是为规定动作,不讨价还价,不需大加发挥,遵循新闻规律,可集体采写,署名也可听便。

  五是谋访谈调查,护航公平正义。

  正如央视现在还极具影响力的焦点访谈节目和3.15晚会上榜黑名单等。这种报道及公布,对媒体及记者的要求都不一般,该是由团队及记者个体精心谋划,直接从现实中抓问题线索,并参与相关进程,直到事实得以还原本来面目、公平正义得以彰显、优秀新闻或节目得以诞生。

  笔者在任报社总编期间,提出以栏目统帅版面,其中打造了个行业名栏目“每日调查”,正负面题材都可,布置要求每个记者去采写,且在计分上予以倾斜。这样既锤炼了团队、提升了媒体影响力,又服务了社会、引得一方百姓好评。当下累积的可报道社会问题相对不少,只要有心有度择题,题目的捕获显然不成问题。

  随便举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小例子,兴许少了如媒体舆论参与等,源于耍赖家装公司的纠纷多起来。事因是:他们利用了客户的不懂行、不知情、耗不起,以不择手段,低报价吸引合同签订,到了施工环节,则百般设套、增项、抬价、骗客,并动辄以如有“怠慢”会影响项目进程、质量等为要挟,牵着客户鼻子走,有商家甚至对事后虚报谎报的材料数量、价格及人工费用等搅混地蛮要“就这数”,硬上弓地把业务增大好多倍。

  去请教如消协及政法等部门怎么办,综合他们的观点:得耗一定时间了解情况后去调解去判决,是不得已才走这一步;倘若媒体及时站出来,介入调查,提供有效防患、维权知识和途径,则会避免问题、现象产生,若有个案也容易推进解决,因为商家再无良,也怕阳光、真相,也怕在公众面前丢脸;这有待媒体强化这方面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近日中央又在部署扫黑除恶斗争,笔者则由此想到并建议宣传系统不妨顺势开展如“护航公平正义”等舆论监督行动,以从“前兆”“细节”“造势”等方面提供帮助,这样既能切实配合党和政府重要工作,又可确立、提升媒体应有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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