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党”现象的生成机理与治理路径探析2026年03月 作者:沈爱国,李芸,彭新星,张鸿玥 来源:传媒评论 责任编辑:xwywck
简介:“标题党”现象的生成机理与治理路径探析
在当下复杂的舆论环境中,新闻传播的注意力竞争日趋激烈。少数媒体在流量逻辑的驱动下逐渐滑向“标题党”的歧路。这一现象在新闻实践中已不鲜见。“标题党”本 ... 内容:
“标题党”现象的生成机理与治理路径探析
在当下复杂的舆论环境中,新闻传播的注意力竞争日趋激烈。少数媒体在流量逻辑的驱动下逐渐滑向“标题党”的歧路。这一现象在新闻实践中已不鲜见。“标题党”本质是新媒体时代内容生产者为片面追逐流量而形成的标题写作风格,特征是通过模糊核心信息、强化情感张力、生硬挂靠热点话题等方式引诱点击,最终使受众产生被误导的体验。随着传播形态的演进,“标题党”已不再局限于文字游戏。封面图像、视频预览帧等一切可被第一眼接触的元素,都成为其策略的载体,误导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扩展。当媒体将标题的“引流”功能置于“传递信息”的核心职责之上,以牺牲信息真实性、透明度换取短期点击时,消耗的不仅是读者的时间与信任,更在无形中消减了主流媒体长期积累的公信力。 1 “标题党”的类型及所产生的危害 (一)“标题党”的主要类型 在当前新闻传播实践中,主流媒体的“标题党”行为已逐渐形成一套固定模式,不再局限于单一文本修饰,而是渗透于信息选择、呈现与分发全流程,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四种类型: 1.制造悬念与情感煽动型。此类标题通过刻意隐匿核心新闻要素(人物、事件、范围等)或滥用情绪化词汇,制造信息不对称与情感张力,将标题本身变成了吸引点击的“诱饵”。例如,将政策或活动通知包装成《定了!就在刚刚!》《紧急通知!》《突发!关系所有人!》等,省略核心事项,普通事件被冠以“震惊!”“痛心!”“怒了!”等夸张表述。这种做法既牺牲信息透明度,又通过情感绑架消解新闻的客观性,长期来看会引发受众逆反心理,削弱传播效能。 2.事实扭曲与认知误导型。该类型通过选择性信息加工、语境剥离或性质篡改,使标题与正文事实产生严重偏差,误导读者对事件的认知判断。如某日报将《丹麦诺和诺德公司计划全球裁员9000人》简化为《开始大裁员!9000人确认失业!》,隐去地域语境,制造本地化恐慌;某晚报将教师获奖通报以《最新通报!涉及xx249名老师》为题,对事件性质进行负面化暗示。此类行为直接违背新闻真实性原则,动摇媒体公信力根基,侵害公众知情权,甚至可能引发社会不必要的恐慌与误解,干扰正常舆论秩序。 3.指代模糊与关联不当型。其核心策略是利用公众对名人、热点事件的既有注意力,通过模糊指代、强行嫁接等方式“蹭热点”引流。具体表现为借名造势,如某地方融媒体中心发表文章《陶喆,赴柬埔寨后与家属失联》,借与知名歌手陶喆同名的巧合博取关注,实际所涉为一名普通公民赴柬后与家属失联的情况;另一常见手法是模糊主体,以“某知名企业”“当红明星”“知名演员”等模糊表述吸引点击,实则内容与之关联甚微。这种“搭便车”行为,不仅分散了公众对重要信息的注意力,还可能因误导性关联引发舆论混淆,损害媒体的专业形象与传播公信力。 4.多模态协同误导型。随着多模态融合的不断发展,“标题党”策略已从文字延伸至封面、头图、视频等视觉元素,形成多感官、多维度的误导体系。典型手法包括:在视觉上刻意制造信息残缺,如某地共青团媒体在报道“陈丽君发文抵制私生粉”时,不仅以《知名女演员发文控诉!》为题,还裁剪图片刻意隐藏局部人物面部,以人为制造的悬念诱导点击;在内容关联上故意混淆事实,如某地方媒体在发布《金球奖爆争议!巴黎被曝贿赂金球奖主编……》的报道时,其视频预览画面特意选用与该新闻事件无关联的梅西踢球片段,通过制造虚假关联、借助名人效应的方式刻意“引流”。这种“图文不符”“画不对题”的做法,大大增加了受众的辨识成本,治理难度也远超传统文本类“标题党”。 (二)“标题党”现象带来的危害 1.流量导向下的内容生产失衡。标题作为内容触达用户的“第一触点”,直接影响点击转化率与传播效果,在这样的流量分配规则中,平台天然偏好低门槛、强情绪、易改写的内容[1],而“标题党”策略精准适配这一偏好,成为主流媒体获取短期流量的“捷径”。以平台数据为绩效考评依据的主流媒体,难免陷入以最低生产成本换最大流量的路径依赖:热门话题、活动通知、生活技巧等软议题无需复杂解读,靠标题即可快速完成流量变现;而承载主流价值的政治解读、政策分析等硬议题,则因其复杂性难以在标题上进行流量化改写。这种“软易硬难”的流量变现差异,直接影响了主流媒体的内容生产倾斜,主流媒体的内容创作逐渐“避重就轻”,对硬议题仅作模板化处理,将整合、包装与分发的创作精力投向低信息密度、泛娱乐化的软议题。由此,主流媒体独有的权威叙事特色或将减弱,陷入与自媒体的同质化竞争之中。 2.受众信任透支加剧认知偏差。在对受众注意力这一稀缺资源的激烈争夺中,“标题党”现象造成了深刻的供需错位。公众对主流媒体怀有获取严肃、权威信息的价值期待,而新闻标题刻意制造的期待与单薄内容形成巨大反差时,用户的信任便在反复的“预期落空”中被持续消耗。一方面,受众对特定媒体的失望会延伸为对整个新闻生态的疏离,“回避新闻”逐渐成为趋势;另一方面,大量奇异、刺激的标题持续冲刷着用户的认知,这在无形中重塑其阅读取向与信息品位,使受众不自觉地降低对深度、严肃内容的接受度与期待。由此,主流媒体依托专业采编权与资源优势构建的重大议题议程设置能力、舆论引导力也可能停滞不前。 3.媒体行业失序动摇价值根基。“标题党”现象的泛滥不仅扰乱了健康的传媒行业生态,更对社会风气产生负面影响。在网络空间话语权去中心化的背景下,主流媒体在网络空间仅作为节点之一,与自媒体、商业媒体等多元主体共享传播场域,传统恒定的媒体权威被削弱,社会话语权得以重新分配[2].为快速抢占曝光,主流媒体、自媒体与商业媒体纷纷卷入“标题党”博弈,导致行业整体内容质量持续走低。这种内容取向向社会传递出“流量至上”的错误价值观,不仅冲击了新闻专业性与行业伦理规范,更在深层次上阻碍了真实、有效信息的公共传播;当专业判断屈从于点击量诱惑,社会共识的形成基础也将随之动摇。“标题党”不仅损害单个媒体的公信力,也会对整个社会的信息环境与价值认同产生不利的影响。 2 “标题党”现象频现的原因 在流量竞争主导的传播机制中,本应承担新闻事实提要和内容索引功能的标题逐渐变成了服务点击的策略性文本。这一现象的出现并非单一环节的偶发失误,而是内容生产者、把关者、受众和外部治理等多方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内容生产者:新闻专业素养不足与流量压力下的标题失范 首先,部分传统媒体在向新媒体转型过程中,内容生产者的新闻专业素养和能力相对不足。当编辑在有限的生产周期内难以完成对事件的深入梳理与分析时,标题就容易被视为提升文章吸引力的低成本手段。具体来说,部分媒体倾向于采用夸张化措辞、悬念化结构和热词化表达等命名策略,以弥补新闻内容相对平淡的问题。诚然,对流量效果的关注是主流媒体对传播环境变化的一种主动适应;但在实践中,如果缺乏对有效传播策略与投机化表达的清晰区分,就易出现关键信息呈现不足、过度渲染情绪,甚至引发受众误读等问题[3]. 其次,在观念层面,职业自律的弱化也提高了标题失范出现的概率。在平台化竞争激烈的环境下,部分主流媒体在热点报道中忽视了真实性和专业性,转而将热度和传播量置于相对优先的位置。不过,这一现象的产生并不能简单归因于个体职业道德问题,而是内容生产压力、流量收益诱导与专业自律弱化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二)把关人机制:单一考核导向与把关环节被弱化 若将生产者层面的选择作为“标题党”问题出现的直接诱因,那么把关环节和其机制则是该问题长期化、常态化的重要推力。现实中,不少主流媒体仍将阅读量、点击率等流量指标视为绩效评价的核心,乃至外部合作中也以此为主要考核依据。在这一考核框架下,标题被赋予直接的业绩意义。它既是最易带来传播增量的抓手,也是最能在短时间内反馈绩效的环节。有研究指出,考核机制的单一流量导向、以点击量作为通用评价尺度,是“标题党”屡禁不止的重要组织性成因[4]. 同时,新媒体内容生产的快节奏,压缩了传统把关流程的时间与程序,使标题审核更容易流于粗放和形式。在“唯流量”绩效逻辑的支配下,各类数字指标在实践中逐步取代内容质量,成为事实上的“隐性把关标准”。标题把关环节的弱化,客观上提高了问题标题出现和扩散的概率。更为关键的是,违规标题在短期内往往能够带来明显的流量收益,而其被追责的成本相对较低,这也为标题失范持续存在提供了土壤。 (三)受众与平台环境:读题习惯强化与社交平台的情绪传播偏好 “标题党”在主流媒体新媒体端呈现高频化趋势,还与受众阅读方式的变化和平台传播规则密切相关。随着移动端碎片化阅读的普及,受众对内容的接触方式由通篇阅读转向快速浏览,标题在信息筛选中的作用被明显放大。同时,新媒体新闻一般都需要通过点击标题才能进入正文,标题事实上成了阅读的前置门槛。基于这一变化,相关研究将当前阶段概括为受众的“读题时代”,即标题在注意力竞争中占据更加核心的位置[5]. 更为关键的是,社交媒体平台的算法分发和互动排序机制,对情绪强度较高、话题性较强的内容具有明显偏好。学者李静远指出[6],社交媒体场域中的“标题党”,是在用户兴趣导向与情绪化传播模式共同作用下生成的结果。此类标题往往采用夸张化表达,更容易激发点击、转发和评论。而平台算法会在此基础上给予推荐加权,放大其可见度,进一步提高“标题党”在传播层面的收益。由此,在受众阅读习惯和平台算法的双重作用下,“标题党”展现出相对更高的传播竞争力,并逐渐被部分主流媒体纳入日常策略选择之中。 (四)外部治理与行业环境:治理强度与规则精细度不足 除内部因素外,外部治理的力度以及行业规范的精细程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标题党”的生成与扩散。目前,监管问责主要集中于造谣、低俗等显性违规行为,而对边缘化夸张、题文弱匹配等灰色地带的标题治理相对不足。这种倾向降低了相关主体的违规成本,使部分主流媒体容易形成“风险可控”的预期与侥幸心理。换言之,监管层面对“标题党”失范惩戒力度和执行强度的不足,为“夸张越多、流量越高”这一负面行业效应的形成提供了重要外部条件。 同时,行业自律与共同规范尚未形成对灰色地带标题的制约机制。目前,对于信息不完整刻意制造模糊、轻度夸张误导受众等类型的标题失范,仍缺乏统一的判定标准与协同惩戒机制[7].在此情形下,“标题党”便可以通过更隐蔽、更技巧化的方式持续存在。总体而言,上述外部治理与行业环境,使“标题党”在实践中呈现出一种“高收益、低风险”的结构特征。这种结构不仅客观上扩大了其生存空间,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主流媒体内部自我纠偏的动力。 3 主流媒体的应对之策 主流媒体“标题党”现象是传播生态中多方主体博弈、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构性问题,单一环节的调整难以实现根治。面对这一顽疾,治理策略不能仅停留在呼吁从业者自律层面,而应从多主体、多维度入手,构建一套标本兼治的长效体系。 (一)坚守专业立场 当前,部分新闻从业人员思想定力薄弱、业务能力不足,是“标题党”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诱因。因此,治理工作应有针对性地从思想与能力两个层面协同展开。 在思想层面,采编团队应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遵循新闻文题相符的基本准则,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等“标题党”行为。在生产新闻报道时,要坚守内容为王的创作原则,抵御流量诱惑。在实践层面,媒体机构可定期组织业务研讨会,分析典型的标题失范案例,帮助从业者厘清传播技巧与违规标题之间的界限。同时,应加强对编辑人员的专业训练。训练的重点在于提升新闻工作者从海量信息中快速、准确提炼新闻核心价值的能力,使其在制作标题时能够不滥用夸张表述,从而在源头上减少对“标题党”博流量行为的依赖。 需要明确的是,拒绝“标题党”不等于拒绝生动活泼。主流媒体应当辩证看待严肃与活泼的关系,积极探索适应社交媒体语境的表达方式。要在不歪曲事实、不制造恐慌的前提下,力求制作出兼具质感与网感的标题,凭借高质量的内容巩固自身的公信力。 (二)优化评价体系 考核机制作为媒体转型的指挥棒,深刻影响着内容生产的走向。当前,不少媒体仍过度依赖点击量等单一数据,简单地将流量等同于传播效果。事实上,点击量仅能代表用户的触达,完读率、页面停留时长等深度指标才真实反映出信息的接收效果。高点击量而低完读率的数据特征,往往直接指向了标题失范。 因此,想要治理“标题党”乱象,主流媒体必须打破原有刻板认知,构建符合新闻传播规律的多元考核体系,将完读率、用户反馈与舆论引导效果等多维指标纳入考评体系[8].对于已发布的新闻,媒体机构可以组建起质量监督小组,定期对高流量的新闻产品进行抽查。评估工作不能仅局限于数据表现,必须延伸至内容层面,严格审视标题是否准确、导向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误导受众等问题,切实守住内容的底线。 (三)革新审核流程 针对新媒体内容发布快、审核环节薄弱的问题,主流媒体有必要健全严格的内容把关机制,邀请专业媒体人对标题进行审核。然而,对所有稿件实施同一套严苛且耗时的审核流程,在实践中既不现实,也可能影响传播效率。对此,媒体机构可采取差异化的审核策略,预先将内容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常规资讯可采用简单的审核流程,而对涉及重大公共政策或社会敏感议题的内容,则应启动更为严格的审核程序,保障发出的新闻报道内容高质、标题准确。 在差异化审核的基础上,为应对海量内容带来的效率压力,媒体机构可引入技术手段进行辅助,如建立包含“标题党”特征词的数据库,对拟发布标题进行自动识别并预警。但需注意的是,纯粹的技术手段仍存在一定局限。因此,实践过程中媒体机构有必要建立起人机协同的审核机制,将系统预警的标题以及涉及重大敏感议题的内容,统一交由资深编辑进行人工复核,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提高审核效率。 (四)强化平台责任 作为主流媒体信息分发的重要渠道,商业社交媒体平台方应在“标题党”治理中承担起相应责任,推动算法理念向善,优化推荐机制。具体而言,对于确认为文题不符的新闻,即使其短期内获得较高互动数据,平台也应限制其推荐流量。与之相反,对于那些标题准确、内容翔实的优质新闻,则应给予流量倾斜,优先进行推荐,形成对优质内容的正向激励。 然而,仅靠流量引导缺乏足够的威慑力,平台还需建立起明确的违规惩罚体系,显著提高“标题党”行为的试错成本。对于查实存在“标题党”行为的新闻,平台可采取限流、警示直至下架等处置措施。对于入驻平台并屡次违规的主流媒体账号,更应升级处罚,促使媒体机构主动珍惜并维护自身的专业声誉,逐步形成“不能违规、不敢违规”的平台生态。 (五)协同外部治理 当前“标题党”现象日趋隐蔽化、模糊化,仅凭借媒体内部力量来治理难以奏效,更需依托行业与社会的力量,形成外部约束机制。 新闻行业协会应发挥牵头作用,制定更具操作性的行业规范与判定细则,对刻意制造模糊、省略关键信息、滥用悬念诱导等常见的“标题党”行为,提供清晰的界定标准,为从业者提供指引。相关部门需加强监管与处罚,对屡教不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媒体机构,公开通报并责令其整改。此外,媒体及平台应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公众参与投诉治理。对普遍反馈的问题,主流媒体应予以充分重视,闻过即改,将社会监督转化为持续改进的内生动力。 【本文系浙江省教育厅“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JGBA2024664)浙大城市学院“校媒协同、城校融通”AI赋能新文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路径研究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张铮,倪彬彬。重塑主流媒体流量观:主流价值驱动的新型流量评价体系探析[J].现代出版,2025,(09):12-25. [2] 强月新,胡阳。现代性视角下传媒公信力的挑战与建设路径[J].中国编辑,2023,(Z1):4-9. [3] 王玉娟。传统媒体所办新媒体平台“标题党”问题探析[J].新闻前哨,2025,(07):4-6. [4][7] 蔡志强。新型“标题党”表现形式及其治理对策[J].中国地市报人,2024,(02):117-118. [5] 张春凯,庞芳。网络媒体“标题党”现象成因及治理对策探讨[J].记者摇篮,2023,(09):18-20. [6] 李静远,仝明慧。社交媒体中主流媒体“标题党”的疾病叙事成因[J].新媒体公共传播,2024,(02):120-130+204. [8] 刘颖,张宜军。网络“标题党”现象对新闻公信力的负面效应与治理机制研究[J].新闻论坛,2025,39(05):107-111.
作者:沈爱国 浙大城市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教授,李芸、彭新星、张鸿玥 浙江大学新闻与传播2025级硕士研究生 |
热点 . . .
最新 . . .
|
![]() |
![]() |
版权与免责 | 声明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申请 | 商务合作 |
|
本站内容属原作者所有,其原创文章除本站或作者授权不得转载、复制、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业务服务电话:010-85899333/6333 邮箱:vip@xwpx.com 京ICP备06063928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1874号 | ||
|
|
||